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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振磊 打开网络,搜索法律咨询,“免费”二字便纷踏而来,在现实的律师所接待中也是免费居多。有些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以及一些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也拉出桌子,在大街上免费咨询。咨询的过程也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是所谓律师“师”的表现。 咨询业务,是律师的专项业务,而不是任何人,稍稍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就能解答当事人的咨询的。需要一个被咨询者有很高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以及谈话技巧。 但是体现很高智慧的咨询却被一直作为免费的面目出现。而免费咨询的却有种种的弊端。 免费咨询让“咨询就是接案”的理念成为潮流。由此而推演出很多对付当事人咨询的技巧,“咨询的时候不能全部的说出案件的操作,只讲法律关系”“咨询完,不是让当事人更加的明白,而是让他觉得除了律师,自己操作不成”“免费咨询的过程就是律师诱导当事人打官司的过程”。正是由于这种免费才逼出律师的种种接案技巧。而这些技巧却让本不需要打官司的案件,被律师挑词架诉,小题大做,甚至无中生有,让社会的各种法律成本提升。而律师却在让当事人在事后觉得是被“欺骗”、被“绑架”的事情,甚至出现当事人报复的极端事件。 咨询案件有这么几种,按照雷海军律师的说法就是“一般律师把咨询分成成熟案件和不成熟案件。成熟案件是一定要请律师,问题不在于请不请,而只在于请哪个律师而已。不成熟的案件,那就是问问而已,落个心理明白。”但是我们纵观雷海军律师的《律师要作好当事人的咨询》一文,没有发现怎么处理“不成熟咨询案件”的方法。其实,这也是在律师潜意识里面不言而喻的,那就是“你也没有交咨询费,你将来也不会委托案件,那我还浪费时间陪你瞎聊什么呢”于是乎,这种当事人被“先热后冷”的方式“分流”掉了。让被分流的当事人,只能脑中永远的一盆糨糊,引起对律师的整体不满。好象大家都是充满了铜臭。社会的整体评价降低。 律师处理不成熟案件咨询不过有这么几种方式,要么敷衍了事的扯上几句,要么干脆不予理睬。当事人转战多个律师所毫无结果。还有的律师手中案源奇缺,不得不采用街头算卦的惯用原则“报凶”,利用当事人的无知来恐吓当事人,不委托律师打官司,不进入诉讼,后果不堪设想云云。或是利用李宗吾在《厚黑学》中“办事二妙法”的补锅法,先把锅敲烂再又自己补,先利用当事人无知指挥他把小事搞激化,把事态搞大,然后在打官司。 对待成熟案件咨询。律师有的先拿出自己成功的案件做吹嘘,有的拍胸打腿的保证能赢,有的律师则展示自己与某某的关系暗示,有的则收费低廉来吸引客户,但是很少有律师是通过自己法律方案来争取成熟案件客户的。纠其原因还是免费咨询的恶果。大家都是免费咨询的,当事人一过来就给出成熟的方案,那么当事人多去几个所,多问几个律师,当事人就成了自己案件的专家了,咨询就成为了“培训”。你培训好当事人了,律师自己也就没有了案件。处于对现实的无奈,我们做律师只能比拼案外条件,真正有才华的律师很多能力展现不出来。 于是雷海军律师就发出这样的感慨“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律师面临这样的困境,光咨询,客户不委托自己白忙。咨询如果收费,则压根连咨询的也不多,自然委托的客户也少了。” 现在我们再看看当事人一方。大家都不想拿钱咨询,好象律师天生就应该免费的进行服务,不然就说三道四。有些人就是利用律师咨询是免费的这个所谓的“惯例”来利用律师的智慧。到处咨询,拿着这个律师的观点和另外一个律师辩论,然后自己搞明白了就自己做诉讼,但是很多情况下的现象却是,当事人跑了很多的所,问了很多的律师,依然一头雾水,只能从律师的名气或外在东西判断该委托谁,而不是看到有多少个方案挑选法律最好的。当事人光路费和时间就浪费很多。精力和其他的损失就更加没法说了。 在免费咨询这个平台下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博弈,永远没有胜利者,在案件之外的因素中斗志斗勇。当事人占小便宜,企图免费榨取律师的智慧,而律师却没有任何费用而只展示自己的过去辉煌和比拼接案技巧,自己的真正法律才华得不到展现。律师行业“骗子”居多的说法喧嚣尘上。让整个行业逐渐走向萎缩。免费咨询成为律师行业的慢性毒药。 反过来我们再假设一下,如果整个行业咨询都是收费的,那么我们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况: 律师方面,律师都会得到当事人对知识的尊重,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得到金钱的认可。大家因为有人给钱,对于不是成熟案件的咨询就能够心态平和的接待,就能让当事人对律师有好的评价,对于成熟的案件在当事人比拼自己的法律才华,不用担心自己的智慧被利用而得不到回报,这样,一些所谓的老律师秘而不宣的律师技巧将没有生存的市场。整个律师行业就进入知识比拼共同进步的良性循环。而律师也就不用“欺骗当事人”而得到更好评价。 当事人方面,自己出个几百块甚至是几十块的小钱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自己脑子中也就清晰很多。也不用跑很多的路,花很多的时间与精力,也能得到律师热情的服务。有些不需要打官司的案件也能很平和的解决,更不用当心被“绑架”被欺骗。而律师收咨询费,必然要出具发票,你也不怕自己的秘密被泄露,也不用当心,你曾经咨询过的而知道你内情和证据的律师出现在对手席上了。 所以在这个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收费才是行业发展的前提,也是老百姓得到满意法律服务的基础。收费则双赢,免费则同输。当事人和律师都应积极的去促成律师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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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