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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迎面强闪光拍摄违章行为不合法

提供人:於峰  来源:原创  日期:2012-2-24 16:24:33   点击:

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一名驾车人员,成为驾车人员就知道保护驾车人员安全的重要性。

迎面强闪光是当今中国的一大弊病,造成驾车人瞬间视盲,来得影响安全。

作为惩处违章的手段,不能因此而侵害大众的基本权利,可能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因为闪光造成视盲而形成交通事故,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目前的普及技术还不能不用闪光,那么就应当停止这种威胁生命安全的执法行为。

而且还有一种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从驾驶车辆尾部闪光拍摄,将所有的闪光灯调转方向。这也是公安应当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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