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二胎的生育,作为一个政策上反省措施,出台后也当说是让大家感觉终于人性化了一点。 就在大家感到高兴的时候,各地有传过来,要等到各地具体政策落实后才能执行,否则仍然罚款。 对此简直是笑话!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也是会议的精神点,一个政策的出台,反映了时代的迫切要求,应当立即贯彻实施。如果政府领导讲求效率,即使没有回到地方,应当立即电话会议落实,而且落实的原则是从中央政策公开时,就不应当再对二胎进行处罚!!!如果是以等地方修改政策后再施行,完全是领导失职。 因为你让大家生育,本身就是一个负担,别人还不高兴呢,还想在二胎再做任何处罚文章,都是倒行逆施。经济发达国家人口下降,我国也是一样,各国鼓励生育都效果不明显,为何我国非要乱做文章。 当然我想这些都是一些没有具体落实分析报道 ,相信各位地方领导也是情理法的专家,相同的精神应当是一致的。不至于真的出现滞后的政策实行情况的出现。 於峰2015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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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