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长大,总是要嫁入别人家,这在原来的父母总归是个伤感。 时代发展了,这个伤感可以结束了。 嫁入别人家,在农业经济时代是女儿到婆家居住,离开了自己原来生活的父母的照应。如果受到不公平待遇,父母确实有无尽的担心。 现在商业时代,一般情况下,父母购买房屋给子女单独居住。那么日常生活女儿就不会受到婆婆的排斥。远香近臭,不在一起,矛盾就没有了。以前的同在屋檐下,怎么不低头的现象就减少了。如今可能婆婆还要受媳妇的气都是很普遍的现象,因为媳妇年轻、包容性差一点。当然谁气谁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但最容易产生矛盾的共同居住的情况消失了。婆媳双方现在分开了,不在一起居住了,这是现实的情况。 因此现在的结婚不能说女方嫁人,而应当说二人合成一个新的共同体,双方领取婚姻登记凭证,双方居住在一个只有双方的住所,不依附于父母。 所以准确的说是二人结合,组成一家,不是谁取了谁,不是谁嫁了谁,不是谁依附谁。 所以以后说什么娶媳妇、嫁人家女人要反感了,在男女平等权的中国,相信这两个用语即将成为历史。因为平等,再见了这两个男权的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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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