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手段来提高收益,榨取钱财,不是实际生产力的发展的反映,是应当废弃的观念。金融确实有促进生产力的作用,但过度使用金融,不仅不会促进,反而造成金融崩溃。从经济危机的发生来看,大部分都是金融造成的。如果一个国家坚持与发展相一致的金融政策,不管发展速度的快慢,国家经济不会因为金融表象的虚假而崩坍的。 我们在过高估计金融的时候,就会过高提升金融的孳息,年息24%就认为也是应当的,当经济的发展才7%,你拿什么养活年息24%出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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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