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民间借贷法定利息的适用的时效性。如果降低,对于出借人的利益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出借人一定会想办法提前起诉,提前判决。所以是公布降息的规定当天同时执行比较合理,给予一定的适应期限,必然造成大批人赶时间判决。 前期的具体司法解释的细致规定应当秘密讨论,实施后一视同仁,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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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