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十几年的律师,对法律条文天天打交道。感叹于法律的严谨,但也深觉得严谨的法律是否真的严谨。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法律规定的是一个方面,但实际有很多方面。逻辑上有正反,法律上可能只规定了正,对反未加规定。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逻辑推断。所以执法时就出现,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没法操作。 这其实是为随意理解法律做了一个准备,也就是所谓的法律有灵活运用的问题。 有感于新时代,新科技的发展。原来法律简单,才可以推广,才可以查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现在的数码时代,应当是越具体的法律可以更多的规范人们的行为。 现代的法律应当在逻辑上没有盲区,应当在字数上不受过多的限制,几千条条款不应当非得大法才可以。 这样法无盲区,就不会有人去乱理解,就不会有人乘机作弊。 法律科学使法律进步,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法律不断完善,简单而通俗的语言,完善的逻辑包涵是法律条文的最终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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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