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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建立申请执行自动确认方式

提供人:szhlaw  来源:  日期:2015/12/22 7:19:54   点击:

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庭需要法官签字确认判决生效。从形式上本无可厚非,但现实履行中发现,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一、 审判的法官忙,不是开庭就是外出,很难在广泛时间内找到签字确认。

二、 法律文书生效,法院系统有记载,没有必要非让原来审判的法官来确认生效,立案庭法官就能完成生效的系统内查询。

三、 法院系统中应当设立专门的文书生效这个项目,方便立案时法官查询。

四、 上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一出,就应当自动在法院内部网中确认生效。

五、 申请执行应当建立邮寄立案的形式,减少当事人简单重复劳动,减少碳排放。法院的重点精力放在案件的公正性把握和执行的高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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