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息24%,保护的是谁的利益?让谁不通过劳动就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当然是资本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家,以资本来剥削借钱者。我国法律的价值取向是鼓励大家不劳而获呢,还是鼓励资本去投资,这个条文明显就是阻碍了投资,因为投资风险大,事项繁杂,利润还不能保证,但这种民间借贷,却简单暴利,小学水平的人都可能看清,不要说我们这些法律专业人士了。 国家领导应当对此给予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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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