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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年利息24%的司法解释呐喊之二十三

提供人:szhlaw  来源:  日期:2017/5/12 7:22:18   点击:

民间借贷可能血本无归,所以要求高息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如果说从保障出借人的角度考虑,民间借贷风险很大,是实是这样吗?非也。银行对贷款的保障,也主要是从抵押,信用担保等方法,设定抵押贷款的最高比例。民间借贷同样也可以这样,现在大量的民间借贷使用了抵押,只不抵押无需银行的繁琐审批手续。另外大量的民间借贷使用了借款人提供多人担保的形式,借贷风险已经降到了非常小。银行都有环账,所以更不要说民间借贷了。

为什么很多出现民间借贷血本无归,主要是借款人出现了无力偿还而大量借贷跑路的原因,也是出借人贪心于高息,不顾对方的承受力,相信对方的实力的欺骗性表象,所以才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这种现象借款人往往也是触及了刑事犯罪,也要为恶意借款付出更高的代价。

同样的理由,银行也可以说,银行每年有多少亿数额的坏账,那么银行就可以要求年息为24%发放贷款了吗?当然不可能。为什么银行不可以,民间借贷就有想可以,另外一点是否民间借贷个人实力弱,这也一样不成立,实力弱就不应当出借,实力弱就不应当去冒险。而且实力弱不能要求法律为他的冒险行为保底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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