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仔知情不报,敲诈小偷,5月9日,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5年8月下旬,四川省威远县务工人员詹超在张家港金港镇沈某处得知袁某在一小店盗窃了1万余元现金,詹超没有立即报案,而是找到袁某要求平分赃款,并以报警相威胁,敲诈得人民币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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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