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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小偷被判拘役三月

提供人:於峰  来源:  日期:2006/5/10   点击:
  一打工仔知情不报,敲诈小偷,5月9日,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5年8月下旬,四川省威远县务工人员詹超在张家港金港镇沈某处得知袁某在一小店盗窃了1万余元现金,詹超没有立即报案,而是找到袁某要求平分赃款,并以报警相威胁,敲诈得人民币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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