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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强制弹窗广告将用户手机流量变现被判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供人:szhlaw  来源:  日期:2023/9/8 13:39:55   点击: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陈  凤  通讯员  王 岚  火 伟  李迪明子)明明是从正规软件商店下载的软件,却成为用户手机中挥之不去的“毒瘤”,只要解锁手机就会弹出广告,且“霸屏”播放无法跳过。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依法判处被告公司罚金1万元,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在案退缴款及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2020年,牛某和高某合伙成立了一家研发手机工具类应用软件的公司,主要面向安卓应用市场下载使用。之后,为增加广告收益,二人决定在开发的诸多手机应用软件中插入广告代码压缩包,设置强制弹窗广告功能,通过后台监控用户的解锁屏、安装或卸载软件、充电、连接WiFi等操作,强制用户手机自动播放弹窗广告,并隐藏软件图标、进程、广告关闭键等,通过非法控制用户手机的手段,将用户的手机流量变现牟利。2022年8月,牛某、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检察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公司、被告人牛某、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被告公司以及被告人牛某、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作为手机软件开发创业者,应当具备正确的企业刑事合规意识,将刑事合规嵌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开发优质的应用软件。本案中,牛某、高某明知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应当具有可识别性,须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的法律规定,却仍然以身试险,非法控制手机系统。相较其他计算机信息类犯罪,这种犯罪行为更具有广泛性、隐蔽性及危害性。本案判决依法有力惩处了违法人员,也为维护互联网清朗环境作出了示范,维护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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