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供述姓名,犯罪仍被判刑。2月5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件无名氏犯罪案件,被告人因犯抢夺罪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2日,在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被告人利用布条缠绕自行车车轮的手段,趁被害人下车之际,抢得现金、手机合计1742余元,后在附近村民的围堵下,被当场抓获。 被告人系哑巴,自述28岁,但拒不供述姓名、籍贯。经公安机关骨龄鉴定,确认年龄在18岁以上。相城区法院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聘请了手语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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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