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随着最后一个法庭吴中区人民法院木渎法庭的撤销,苏州城区内,包括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和虎丘高新区法院在内的七个区法院全部撤销了法庭,全部实现了一区一法院,无镇级派出法庭。这样实现了统一由一个法院办公区域立案、审理和执行体制。 随着交通的不断发展和法官居住地的市区集中,以法庭方便诉讼的原理在苏锡常等发达地区已经没有当初的必要了,而以前已经实现的统一法院立案,使得法庭反而不方便当事人。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庭受到地方的影响,使得法庭在很多方面操作不规范,形成了好象是基层法院外的又一级组织,社会各界对法庭的反映不是很好。所以撤销法庭是经济交通发达地方的必然之路。苏州已在市区范围内走在了前列,相信苏州各县级市的法庭撤销工作也会一步步进行下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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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