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初中毕业的崔某不用偷窃别人的工资卡,也能把人家卡里的钱取个精光,而且这绝对与高科技犯罪无关。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拘役三个半月。庭后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案暴露出的银行信用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崔某来自于安徽农村,现年只有17岁,可是来苏州打工已经有两年历史。今年3月初,她偷偷记住了同事王婷工资袋上的身份证号码,随后用自己的照片和王婷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花100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3月16日上午,崔某拿着假身份证来到银行,要求办理王婷工资卡挂失。银行工作人员拿着身份证一看,照片和本人完全一致,丝毫不怀疑此人就是王婷,便让她填写了挂失手续。一个星期后,崔某顺利的拿到了新的“王婷”工资卡。崔某知道公司员工的工资卡原始密码就是个人帐号的后六位数,而包括王婷在内的很多员工并没有改过密码,于是顺利地把卡内的6739.50元取走了。 到了3月底,王婷拿着自己的工资卡去取钱,才发现卡里已经没钱,而她的工资卡和身份证一直好好的藏在家中,于是报案。警方随后展开侦察,崔娟很快落入法网。 据崔某交待,她以前本人工资卡曾遗失,后来在挂失补办的过程中,就发现有空子可钻,于是萌生了用这个办法将同事卡里的钱取出来的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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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