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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011-03-03 21.39.15
张某于2010年8月被华某车子绊倒,当时发现左锁骨骨折,2010年11月,又发现胸脊一处有压缩性骨折,已长好,但有压缩,医生建议做康复运动为主。至今,华某多次陪同张某去医院治疗,并支付相应费用。
请问,因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那如果过了2011年11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应从何时结束。
律师回复:时效虽然是一年,但是以治疗终结时为起点计算。加上对方仍然支付医疗费,时效中断,更说明没有过诉讼时效。
2011-03-01 14.52.06
我父母名下有一房,父亲已过世,母亲的份额给我,两个姐姐放弃继承权,现要过户到我名下,应作遗产过户还是一般性过户,费用有多少,是怎样计算的
律师回复:如果父母都不在了,可以算遗产过户,具体计算请向房管局交易中心咨询。
2011-02-27 20.09.32
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原告胜诉,能让被告承担原告的诉讼费吗?法院一般会支持这种请求吗?
律师回复: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责任。
2011-02-26 09.42.50赵俊
您好!是关于信用卡方面的咨询,昨天我有一笔信用卡消费,输入密码的那种,后来撤销时发现刷卡消费时我签的是持卡人联,商户联我没有签名字,撤销时发现商户联上有店家模仿我的签名,我感觉店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签了我的名字已经构成诈骗罪,请问可以索赔吗?
律师回复:如果店家没有侵害到你的实际利益,是不承担什么法律赔偿责任的。
2011-02-25 13.36.58wxzf
你好,我看到2010年苏州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00多,一个镇上的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计算伤残赔偿时,是否按这个标准计算伤残赔偿,或是要按整个苏州地区标准,还是本镇的标准?谢谢!!
律师回复:交通事故赔偿江苏省统一按江苏省的统计标准计算,不以地区的标准。
2011-02-25 09.29.25小徐
我是去年买的货车,我现在要卖掉当时签了三年的合同。我现在违约除了付违约金还要不要付其他的钱了
律师回复:三年什么合同,违约的性质,责任,可能产生的损失是什么,这些要综合考虑。
2011-02-24 08.47.19陈辉
律师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把门面房租给一个房客,租房合同签的是两年,一年一付,押金,现在房客就租一年不租了,请问那个押金还能给他,还是他违约  怎么说呢
2011-02-24 08.40.56陈辉
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把门面房租给一个房客,我跟他签的是两年,一年一付,还押金,现在他租了一 年,那押金是不是要还给他,他还是属于违约呢   我想请问怎么说
律师回复:如果约定一年一付还押金,那么年终是应当还。但还要再交压金呀,所以可以将上一次押金改成下一次的押金。
2011-02-18 15.45.44王真
我老丈人在98年向陶某借款16000元用于生意投资,后陆续还款,于08年2 月4日全部还清,陶某也在当时签字确认还清,我老丈人在还款过程中,其中一笔写了“代**(本人)还款3000元”这句话,现在陶某以这句话为借口,三番五次上我家向我要利息,我也多次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接警后到我家处理,认为这是经济纠纷,让我们协商处理,我本人认为这不是经济纠纷,我与我家人根本不认识陶某,我老丈人所谓的代我还款,纯属他个人行为,我也并未授权他进行借款还款,因此我与陶某之间不存在经济纠纷,派出所将此事单纯定性为经济纠纷是不合理的。陶某在年前多次闯入我家大吵大闹,我也再三劝其应该去跟我老丈人协商处理,但陶某始终不听,并在大年夜拖儿带女到我家闹事,大年初一上我家讨钱,初二、初三、直至初八每天到我家来吵闹,并将电瓶车停放在我家车库后的道路中央,阻止我开车外出,初九陶某在早上8点、下午3点、晚上6点多次到我家吵闹,我家人在晚上8点左右从外面喝酒回家发现从里面走出一个人并站在大门口而受到惊吓。陶某一而再、再而三在未经我家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闯入我家,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家人的正常生活,对我在外面的名誉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对陶某的这种行为,到底是否是治安问题?是否违法?到底是恶意敲诈还是经济纠纷?我能否追究陶某的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应当说起码是违反治安行为,应当可以治安处罚。至于入侵住宅,严格的可以构成犯罪,但现在公安机关都不这么认定。
2011-02-16 15.55.53人生如梦
我和朋友和准备和开家小公司,因为项目是我提起来的,而我朋友也说得很明白,有关的文件签名,身份证登记等都需要用我的名义,还有法定代表人等也必须我担当。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以后出了差错的话,我与他之间的责任分别是什么?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就必须付多点责任?或者所责任都是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另外由于我们的资金有限,而且办公也是在家里的,所以注册公司的时候资金是找代理公司垫的,地址也是代理公司帮忙搞定的。 而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很明显,就已经违反了第2,第3个规定, 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如所说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呢? 那么如果被查到了我身为法定代表人是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的呢?什么形式的处分?或者罚款多少?还是这样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呢? 就主要就是弄懂我朋友和我之间相互的需要承担的是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有什么意料不到的事发生问题是我一个人扛,还是说一样的责任,还是说他只有一小部分的责任而主要追究我的。 另外一点,我听那个搞代理注册的说,法定代表人到时候有什么事都会找我,想税务局这些的,而他们由不愿意透露更多的内容,只有这么说,这以为着什么?我们打算以后缴税做帐都请他们代做的,是不是他们搞了鬼也要我一个人负责? 问题有点多,可是这些都是我的心病,这两天为了搞这事都弄得我睡不着。在这里先感谢,希望大家能为小弟提供一点帮助。衷心的感谢!
律师回复:综合一点,做法定代表人,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要没有故意的违法犯罪,一般是没有什么责任的。至于公司违章,法定代表人并不承担个人责任,还是由公司来承担责任的。
2011-02-15 17.39.59贺小姐
您好,本人2006年购买复式房子一套,楼上楼下均算面积,购房合同订的是楼下为3米层高,楼上为2.5米层高。由于房屋从收房日起就租予他人办公,直至2010年6月才收回由本人自行居住,发现其中一间房间净层高仅为2.18米,加上吊顶才2.28米,离2.5米相差22厘米,很是压抑,其中一部份空间仅为1.5米左右。房产证于2007年10月发放到手,请问这种层高不够的情况是否符合发放房产证的标准,并且是否属于合格层高。
律师回复:层高小于2.2米的是不能算面积。只是你的房子时间这么长,如果主张权利,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
2011-02-09 12.40.37123
新年快乐~我们准备离婚,只是目前还在找律师环节,现在是处于分居状态,刚满半年,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以个人名义买的贵重物品,如房子、汽车等,是属于共有财产还是私人财产?
律师回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共同财产。
2011-01-26 14.52.15asheng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4年半了,现在这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合并了,现在我想与现在这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如果没有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2011-01-26 09.55.36邱军
我被开除了合同没有到期能不能拿到补偿
律师回复:如果符合开除的条件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011-01-22 09.15.49小罗
您好!律师:我的合同是签到2011年6月8日,合同不续签,那么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如果一个月后没有离职,那么合同是否继续生效,
律师回复:合同续签,当然要提前确定,如果双方均同意不续,那么期满时即可离职。如果没有离职,期满后合同视为继续履行。
2011-01-22 02.01.04李蕤
新购的房子装修中,装修商把木工放在前面,瓦工放在后面,另外发现石膏药板材料的牌子与报价时不符,我要求更换,却不行。然后说不做了,来结算时,推来推去已等了一个星期了,今晚打电话说要等到年后,我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追回我余下的款子吗?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这要看你们的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关系。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011-01-19 17.29.35徐华
我于2007年1月将位于浒关新浒花园一套60m
2011-01-19 16.24.06徐华
我于2007年1月将新浒花园一套61+39平方和车库以17.7万元卖给王先生,当时还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所以还有一万元没有付清,2011年1月两证下来了,我想让他再补贴十万元或买回来按当时签好的毁约35万给他,现在他将我告上法庭要求过户还要双倍返还两万订金和已付的八千元定金和诉讼费。请问我能胜诉吗?谢谢
律师回复:对方要么要求过户,要么要求违约赔偿,不能两个违约同时享有。所以可以通过法院协调处理。
2011-01-19 00.06.56爱东
您好。农贸市场规划整顿有相关法律条文吗?
作为菜市场周边个体经营者,为了配合市场拆改建08年左右搬出后承租了同样隶属该市场所有的房屋。其间搬运处理并装修的损失不计,房租费用相对提高尚能接受。与其他个体商户同样被允诺能重回市场,但昨天被通知要于本月25日前搬出令人措手不及。
因新的农贸市场要求竞标且底价相对偏高并且规划给个体经营者的门面偏僻又缺乏选择性,大多数商户都选择在原来店面维持小本经营。此外,为期一年的合约是12月底,之后我们继续经营以为是默认下一次合同却被突然要求搬出没有理由,现在该怎么办??市场这样做合理吗??
本身我们租赁的非临时性需拆除建筑是正规店铺.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律师回复:这个从法律上来说,比较麻烦,可能对你们不利,因为你们的租赁合同和拆迁安置可能不健全,而且后租赁房屋的租期未有书面约定。但从道理上来说,你们都是这么样想的,或者对方都是这么样说的,再将你们赶走就讲不通了,至少应当有一定的补偿。
2011-01-17 15.33.19竺水
我医疗期满后,继续在公司上班,但每月还有几天要去医院检查配药.但现在听说不可以再请病假了,我想请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请病假(要满几年什么的)?或者能否再请病假?
律师回复:你所说的医疗期满实际应当是治疗期满,治疗期满后,如果医生还是要检查配药,如果不能在休息时间完成,仍然可以请病假的。当然总的期限与次数也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