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对新房进行装潢,但装修公司却以次充好大大糊弄了他一把。本来是准赢的官司,但生性古板的李先生由于不同意司法鉴定评估,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今年5月份,李先生找来一家装修公司对自己的新房进行装潢,约定总价格为7万元。为了保证质量,李先生特地和装修公司约定所用材料价格不得低于5万元。但竣工验收时李先生却发现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情况严重,他请来懂行的朋友一估算,所有材料总价不会超过3万元。为此李先生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搬进新房居住,并起诉到江苏省虎丘区人民法院要求装修公司退回2万元装修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决定委托权威部门对装修进行司法鉴定评估,但李先生却以自己请专业人士进行过估算为理由,明确表示不同意鉴定并拒绝预缴鉴定评估费用。虎丘法院认为,原告李先生已居住使用装修房屋,又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约定,遂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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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人做事沉稳,分析法律透彻,考虑问题全面。本人在外商投资、房地产、合同、公司等法律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法律领域。本人争取在苏州涉外法律和房地产法律领域做出生效。 预约电话:1305280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