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6 23.16.11韩国锋
苏州市工伤十级可赔偿多少钱,月工资1250,20岁
律师回复:4万元左右。
2010-06-03 15.47.54卫
请问只是单方面规定了一方的义务,而没有权力,并且完全没有另一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合同是有效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至于另一方的权利义务,一般是对等的原则处理,当然可能会产生争议。
2010-06-01 15.10.24于
我在一家北大青鸟授权中心上课,我现在不想读了,要求退还下一学期的学费,中心不同意,我向北大青鸟总部投诉,北大青鸟总部已向我声明是可以退费的。但那家中心说需要校长来亲自处理,本来预约我今天下午和我谈的,但突然打电话跟我说校长去了外地,要过几日再回来。
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中的“故意拖延”。我以此为由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能使他们强制退款吗?
律师回复:如果你符合退还学费的条件的,当然应当退还。至于过程,中国目前现在还没有那么高的效率,不管是政府机构还是事业单位,所以你多催催,或向消协投诉解决。
2010-05-31 20.21.36nana
律师你好,我上周在天虹百货被犯罪团伙引开注意拎走了我的包,全部损失将近一万元,我已报警,我想问发生这样的事件天虹百货有没有责任?有没有法律条文可查?我能否为自己要求她们做出补偿?
律师回复:天虹没有这个能力保障你的任何财产的安全,换言之即使是公安局看着你也可能发生意外,所以天虹只要在法律上尽到了一个正常的商家的责任,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2010-05-31 11.39.21王海明
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4月12日通过中介购买一处二手房,3方签订『房屋买卖(置换)合同』,我支付买家定金1万元整,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我从银行贷款8成,但因4.15新政后,中介通知我的房子为90平方以上,只能贷款7成,其它由我来想办法,现在因我不能筹足首付房款,我想解除合同拿回定金1万元,请问这样合理吗,注:合同第七条: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包括银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已二次同房东协商,但房东均拒绝退还定金,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拿回定金,谢谢!
律师回复:由于合同约定了政策变化,那么如果确实因此导致你的贷款比例不够,而你又不能找到其他的解决方法,应当按约定解除合同。
2010-05-30 09.10.20虹
你好,在某超市购买的袋装食品在家放了一星期后拆开食用,发现变质,该食品在保质期内。请问,如果去超市调换,超市是否可以认为:无法证明是食品本身问题,而可能是顾客买回后即拆开,拆开后没有及时食用,或是顾客保存不当引起的变质。以此为由拒绝调换。
此事不是什么大事,但恳请律师让我明白一下其中道理。谢谢。
律师回复:由于时间长了存在了种种不确定性,商家认为无法确定是食品原有问题是正常的,所以你不能凭此确定商家的责任。
2010-05-24 17.04.26陈
律师您好,在本月初,我的汽车在西环路和一辆汽车发生碰撞,报警后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因为事情
不大,我们就进行了所谓的快速处理。我和对方在第二天中午去了交警指定的地方进行车损评估,对方保险公司评估了我的修理费420块。按照一般情况,我先对自己的车子进行修理,然后把发票和相关资料给对方,再由对方去她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来还给我钱。可是当我修理好自己的车子并把发票等资料给到对方后,对方先是说没带钱脱身,后来就一直不给我回音。本来很小的事情很小的金额,但是在整个碰撞、评估过程中,对方极度的不合作,一直说我是故意撞她的,后来又说我是在讹诈她、骗保啊等,导致了我老婆和对方争吵了好几次(我老婆怀有6个月的身孕)。对方和我最后一次联系就是说保险公司有什么重审的权利什么两年之内都不着急(我都保存了相关的短信)。
我和我老婆十分气愤,觉得明明是对方全责,最后却是我们自己掏钱修车,还要被对方污蔑说讹诈骗保,为此我们咨询过保险公司又去过交警大队,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明明是对方违反了交通法规,最后却是我们受害人花了钱受了气,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打听去询问。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这种无赖的人士得到相关的惩治!钱我们可以不要,但是社会的公平和正气不能这么被扭曲!
律师回复:你再找交警处理,这属于交强险范围,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的。真的不行,找新闻夜班车解决。
2010-05-24 00.06.46小小
我在上班时发生工伤造成右中指末节缺失。第一节指面没有了,指甲还有一半,并且看起来有点变形…请问可以判定为十级伤残吗?如果评不上我应该让厂里怎么赔偿我的损失?
律师回复:如果未切除一节,可能达不到伤残级别。
2010-05-21 23.27.57林先生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高新区公司的职员,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在今年3月份到期的,期间休产假4个月病假8个月一直未上班,这和公司都是协调好的。但合同3月份到期并未提前通知我,直到4月底才打电话给我问我意见,现在问题是人事已经把4月和5月的社保和公积金都帮我交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4月份工资已经停发了,我5月初提出辞职报告,现在公司要求我把公司帮我所交的4月和5月社保全部补清(包括单位部分),而我现在办了离职手续,已经找到新单位,但公司要求我把钱补全了,才帮我办转移单,养老手册和劳动手册都在公司,现在关系都不能转到新单位,很急。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该不该把钱给他们?能得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这个事情是单位未能提前通知造成的结果,单位有责任,所以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协调解决,单位应当承担社保责任。
2010-05-20 19.58.17王志高
律师你好;
我在一家电子厂里工作,5.2--5.11日我请假回老家订亲,后来没有按时回来上班.我5.12给他提出了续假,他说算一天矿工.结果来上班后给我算了两天矿工.我气不过就自离了.我4月份的工资本来5.10就应到帐的结果到今天5.20也没有发.我上个满勤应发2600元现在一分也没有了.按厂里的规定矿工三天算自离也只会扣5月的工资,我5月有出勤7天〈节算到没月24号〉5.1日的三倍加也够他们扣了啊.请问律师我的4月分工资能拿到吗/?
律师回复:工资应当可以拿的,不行你就申请劳动监察投诉解决。
2010-05-20 10.13.40夏琳
请问律师,我是普通劳动者,因加班费等原因与单位进行了劳动仲裁,4月份仲裁裁决书判下来是支付我1万,15天内我没有提起上诉,但是现在单位提起了上诉,我接到法院通知去开庭,请问我在应诉过程中只能主张1万,还是可以推翻1万主张更多呢?
律师回复:如果仲裁确实计算错误可以由法院纠正。但一般法院不主动对错误进行审查。
2010-05-19 13.44.19陈连新
想请问下我父亲是知青(在盐城射阳盘湾),母亲为射阳盘湾本地人,两人于1976年在盘湾结婚,1984年左右协议离婚,又在1986年左右复婚,上述手续均在射阳盘湾处理的,后来他们回到父亲老家苏州,期间将以上证书全部遗失掉,现我父亲去世,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处需要当年我父母结婚、离婚和复婚登记的证明(登记的原件复印件),可我现在通过亲戚到当地民政部分去查,他们那边应该没有那时候的档案了,可公证处非要那些证明才能出具公证书,我该如何处理??真没有我能通过律师的帮助处理该事嘛?可以的话如何处理?待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相关的婚姻关系证明,因为即使档案没有,民政上可以凭当地村、镇的证明来确定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你可以委托射阳律师办理相关的证明。
2010-05-17 13.31.18李小姐
律师您好!律师你好,我在上课期间有小偷进入寝室偷走了我的电脑,我要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0-05-17 13.28.09李小姐
律师你好,我在上课期间有小偷进入寝室偷走了我的电脑,我要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律师回复:很难追究学校责任,因为学校没有保管的义务。
2010-05-15 14.53.59向平
我是5月13日宏达拉链旁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者的朋友 想请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得到帮助
律师回复:具体电话联系沈律师13057401717.
2010-05-15 12.06.51周先生
我觅得房子在今年因为两物业在交接的时候里面的电线被偷了。我去找新的物业,他们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他们不管,(我的物业管理费用也交了,无奈呀!)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电线被盗是否是物业的责任,如果是你可以起诉承担责任的物业公司。
2010-05-10 10.15.12周小姐
我是05年初来苏州一家外资公司工作,至今年初为止已签第六年合同,工作已有5年多,现公司中途让我离职,本人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现公司提出最多只能支付我二个月工资的违约金甚至可能不付,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5个月甚至于6个月的违约金赔偿?
如果公司拒付违约金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律师回复:如果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每工作一个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公司强行解除,你拿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对方双倍支付补偿。
2010-05-10 09.57.42张女士
我们是168名原告诉南通侨鸿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南通侨鸿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逾期交房构成违约,经交涉无果,167名原告(后又增加2名)于2008年10月18日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主动预交了案件受理费,但该院迟迟不予受理立案,亦不裁定不予受理。经一再敦促无果,遂于80天后的2009年1月9日由原告诉讼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联名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呈送《关于请求立即依法立案的紧急报告》(见附件一),并同时抄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仍数月无果。由此导致原告群情激愤,众多原告多次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下称崇川法院)立案大厅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并强烈要求院长接见。在此期间,诉讼代表人还曾多次去市中院反映意见和要求。
2009年5月20日,崇川法院由新到任尚不足20天的马副院长与高院长助理一起接见了原告诉讼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马副院长明确表态:请大家相信,我作为分管院长,我会尽全力做好工作。
2009年6月10日崇川法院在169名原告中挑出8名受理立案,对其他161名原告的起诉仍未予受理。
2009年7月6日众多原告联名向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递《关于请求对审判机关立案程序违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报告》(见附件二)。后,8名原告接到崇川法院签发的2009年7月31日上午开庭的传票,其中一名原告因已通过被告将所购商品房转让他人而申请撤诉。
2009年7月31日上午开庭时,审判长宣布庭审改为证据交换。结束时审判长宣布再给20天举证期限。
2009年10月30日崇川法院签发2009年11月20日开庭传票。
2009我11月20日庭审程序走完,当庭未宣判。
2009年12月18日崇川法院又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仍无果。
迄今,崇川法院对已审理的7名原告的案件仍未判决,对其他161名原告的起诉仍未受理。
2009年8月3日有原告在网上向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梁宝华发信反映问题。2009年8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督查室在网上回复:“……关于你来信反映的问题,请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以便妥善处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见附件三)
经过多方的努力,法院终于在2010年5月6日下达了7个判决书,判决上有这样的一段话,很没有逻辑关系,以下是部分内容:关于违约金问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首先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对等的约定,诉讼中原告提出有买受人因未能按期交款被告按此约定收取了违约金。从公平原则以及比照目前的银行利率,该约定不属过高。(既然约定不属过高,那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114条的前提更改违约金比例,被告已经用该约定收取了业主的违约金了,法院在瞎折腾啥调什么违约金比例)
但鉴于被告侨鸿公司提出的其延期交付的相关抗辩主张,虽然不能构成免除责任的理由,但对于其违约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可适当降低违约金比例,本院确定按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宜。据此判决如下:......(既然被告的抗辩主张不能构成免除责任的理由,怎么这理由对其违约行为产生影响,还降低什么比例?)
现7个代表对判决不满还要上诉,那请问律师,还有161位业主至今没有立案,7个代表上诉会不会影响到161位业主的诉讼未立案的时效期
律师回复:只要是提交了立案材料,法院不立案,是法院的事情。案件交到法院就没有立案诉讼时效的问题了。
2010-05-09 10.47.35李国华
我用30万元买了一栋底商,面积100平方米,底商有房本、土地使用证。我买后暂时不打算过户,想先写一份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协议。问:多年以后,这份协议还有无法律效力?请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什么底商?是底层商铺吗。协议约定时间过户本身并不违法,应当说是有效力的。只是不过户有房屋因卖方原因被出售或被查封的危险。
2010-05-05 14.01.13为先生
我4月份交了园区一套二手房子的定金2万元,我是外地人,从没有在苏州工作过,现在我想退房,房东不肯退定金,合同中规定我需要贷款,而且如果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本合同可以自动撤销,请问我能不能拿回定金
律师回复:如果你买房是在新政策出来之前,根据政策规定原来你可以贷款,但新政策出来后你贷不到款,那么是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你可以解除合同,对方应当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