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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009-01-13 11.10.52cat9995
律师,您好:
    我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外企工作,合同从2007.11-2009.11,签了两年,现已工作了一年多,现在由于公司无故裁员,请问公司该如何支付我代通知金,补偿金,赔偿金。(一共要付几个月的工资)
此外还有28.5天的加班费未结,是否可以要求额外赔付(劳动法上是其50%-100%的额外赔付)?最后还有两个月的餐贴,是否可以要求支付?谢谢您的答复!
律师回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支付补偿。加班费据实结算。
2009-01-13 02.19.34迷茫少年
律师你好;
 
          我是名客运司机,是为私人承包客运线路客车开车,在上班时间(在车外)不幸被三轮车撞了,本想起诉肇事者的;但别人说肇事者无力承担我的医药费用,还不如起诉我所开车的归属公司.(说白了,因为公司有钱,可以承担我的医药费用)但我所开的车是私人承包的.(有承包合同.外部承包).我又没和公司也没和车老板签定合同.只是口说一个月多少多少工资.但我有证明我是在上班间受的伤害.如果起诉的话车老板是第一被告.汽车所属公司是第二被告.我想问下在法律上第二被告汽车所属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汽车的营运线路是从浙江的湖州到江苏的常熟,承包合同上写明苏州是唯一停靠站点,但车老板没有按此线路行驶,而是到别的地方进行载客.我想从这点来表明因公司的管理不善,监督不力.来起诉公司负1/3的连带责任).

            还有就是,如果法院判了车老板承担赔偿,我还能起诉撞我的肇事者吗?

            两者之间矛盾吗?是不是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现在好多都是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车老板和肇事者都是外地人,在苏打工.如果法院判下来上述两者其一对我给予赔偿.我想问下法院怎么执行?

 是不是还得我自己找到人?                                        
                                                                至此
                                                                       敬礼!
律师回复:你起诉公司赔偿的是工伤,起诉肇事者是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老板是雇佣。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两者可以同时支持的。
2009-01-12 19.46.42李先生
律师:您好!有个物业收费问题请求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所居住的小区自2005年5月1日以来,物业公司换了几次,现在是第3家。我是2007年4月入住现在的小区的。2005年5月1日到2006年4月30日的物业费已由第1家物业公司按100%收取,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的物业费已由第2家物业公司也按100%收取。因当时我不知道房子不入住物业费应按70%收取的法律法规规定,已收取物业费的上述2家公司也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我,并且未依法收取。2008年8月15日,第2家物业公司走了,现在该公司要向我收取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8月15日间的物业费。因我现在知道房子不入住期间物业费应按70%收取的法律法规规定,所以我要求第2家物业公司依法在向我收取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8月15日间的物业费中扣除2005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间多收的30%的物业费(我认为第1家物业公司多收的物业费也应由第2家物业公司承担),该公司收费人员不同意,说什么以前的物业费你已交了,不能退多收的,第1家公司收的物业费与他们无关,只能在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8月15日间的物业费中打7折收取,我当然坚决不同意。请问律师,第2家物业公司到底该如何依法收费,我究竟还应如何付费?
律师回复:因为两家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主体,相互不并承继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所以你主张扣除以前的款项,只能向前一家物业公司主张权利。
2009-01-12 19.46.29李先生
律师:您好!有个物业收费问题请求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所居住的小区自2005年5月1日以来,物业公司换了几次,现在是第3家。我是2007年4月入住现在的小区的。2005年5月1日到2006年4月30日的物业费已由第1家物业公司按100%收取,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的物业费已由第2家物业公司也按100%收取。因当时我不知道房子不入住物业费应按70%收取的法律法规规定,已收取物业费的上述2家公司也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我,并且未依法收取。2008年8月15日,第2家物业公司走了,现在该公司要向我收取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8月15日间的物业费。因我现在知道房子不入住期间物业费应按70%收取的法律法规规定,所以我要求第2家物业公司依法在向我收取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8月15日间的物业费中扣除2005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间多收的30%的物业费(我认为第1家物业公司多收的物业费也应由第2家物业公司承担),该公司收费人员不同意,说什么以前的物业费你已交了,不能退多收的,第1家公司收的物业费与他们无关,只能在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8月15日间的物业费中打7折收取,我当然坚决不同意。请问律师,第2家物业公司到底该如何依法收费,我究竟还应如何付费?
2009-01-12 17.38.29千里马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工伤6级残疾者。2002年因毛条厂歇业全厂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当时本人不同意一次性处理(因我考虑到今后不好找工作,因为我右手食指完全缺失,中指两节无名指一节,小指残缺,而且内有钢丝已失去功能)可又不知道当时的政策是怎样的。当时我提出帮我交掉二保(社保和医保),给我生活费就够了。后来厂里非得要我一次性处理,没办法只能这样了。前天我碰到一个朋友,他也是工伤,他给我看了职工工伤待遇列支标准一览表,内容是五级六级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但是我当时并没有提出。像塑料厂(同是镇办单位)歇业,厂里也给他们交二保,还有每月生活费直到退休。何况我还是一个工伤的,所以我想问一下政府、社保局能否帮我解决问题,谢谢!我的工伤证 苏 劳伤字348号
律师回复:如果当时你的工伤补偿一次性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的,你就不能再主张权利了。
2009-01-12 13.12.34saf
您好,移动公司把我们的资料泄露换钱用,请问我起诉他犯的是什么罪行呢?
律师回复:只能起诉移动公司侵权,并赔偿一定精神损失费。
2009-01-12 11.43.13香雪海
07年8月我与一公司签订了合同,帮其公司加工零件,交了20万作为设备款,几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开始加工,该公司总经理一直以设备没到为由拖延时间,三个月后由于该公司拖欠了很多债务没办法经营下去了,最后倒闭了,但据了解,该公司不能申请破产,现在厂房里什么都没有了,厂房也是租的,负责人也逃了,我们的20万找谁去要呢?.另外当时这个负责人买了辆车,付了18万首付,另外15万银行贷款,由于他是外地人不能银行贷款,我就帮他贷了款,车子的一切资料都是我的名字.现在这个人逃走了,车子也开走了,贷款却我们付,听说还把车牌换了,办了假证.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律师回复:你太相信别人了,如果他的公司有抽逃出资行为,可以由股东承担抽逃出资责任。当然如果人都找不到,也就是说股东责任都很难追究,但他拿了钱并没有按约定办事,只能认为是诈骗了,应当向公安报案诈骗。
2009-01-12 11.09.37Ryan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老婆现在在哺乳期,他所在的公司在苏州有三家厂,新区一家,吴中两家,原先吴中两家属于一个法人,最近刚刚把其中一家转归上海分公司管理,我老婆就在这一家,但是她的劳动合同没有变更,还是与吴中分公司签的。现在由于经济危机,上海分公司要把吴中这家厂关门,人员转到上海工作,但是因为我老婆无法到上海,公司现在要她停薪留职,并且在停薪留职期间只愿意负责公司部分的社保,其余要个人承担,请问这合法吗?如果我老婆现在要求离职,公司应该给他怎样的赔偿,谢谢!
律师回复:有时怎么说呢,不合法,但公司也没法处理,最终还是协商一个合理的赔偿吧。
2009-01-11 22.11.44H
律师您好!您好.我是某银行柜员,最近我行抓客户服务工作(对不起,第一句话打错一字,更正一下)
2009-01-11 22.08.18h
您好.我是某银行柜员,最近我抓客户服务工作,制订了一套服务规范.该套规范中除了要求说"你好再见"一类的文明礼貌用语外,还有诸如要微笑,语气积极,目光要与客户交流,眼神要柔等.总之就是要求如银行广告宣传片中的那种样子,或是如空姐那样.达不到标准的就解除合同.要完全做到这些,在实际工作是很有难度的.

个人认为如果银行有权以此为由不支付任何补偿解除合同,那任何单位都可以轻易解除一个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单位只要把工作标准提得很高,且评判是否合格的权力也在单位手中,那必然有多数人会不合格,单位可以很容易认定一名员不合格,从而解除合同.


请问一下,银行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中哪一条(是严重违反规章,还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所说不能胜任工作)




律师回复:虽然单位是如此规定,但如果发生争议,最终法院并不会按单位的苛刻条件来认定解除劳动关系有效的,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很严格的。
2009-01-10 22.07.14安晴
律师,您好.我08年11月份在吴中区一农村道路因停车与人发生口角,后对方纠集20余人将我和另外一名同事打伤,现经法医鉴定我二人一人构成轻伤,一人构成轻微伤.
 现在派出所给予我们两种处理方式让选择:1.双方协商调解后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2.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进行调解协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我们在恐与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又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就选择了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请问律师您几个问题:1.派出所给予的二者只能选择一种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对方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聚众斗殴?
                          3.追究对方刑事责任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4.想请求律师法律援助
                                                                              谢谢
2009-01-10 22.07.04安晴
律师,您好.我08年11月份在吴中区一农村道路因停车与人发生口角,后对方纠集20余人将我和另外一名同事打伤,现经法医鉴定我二人一人构成轻伤,一人构成轻微伤.
 现在派出所给予我们两种处理方式让选择:1.双方协商调解后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2.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进行调解协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我们在恐与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又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就选择了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请问律师您几个问题:1.派出所给予的二者只能选择一种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对方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聚众斗殴?
                          3.追究对方刑事责任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4.想请求律师法律援助
                                                                              谢谢
律师回复:派出所让你们选择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办法,但不具有强制性,你们可以自己作主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对方构成聚众斗殴罪,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聚众斗殴罪来处理,如果公安不同意,可以要求检察院监督立案。法律援助,请到法律援助中心去办理手续。
2009-01-10 14.39.22田鑫
律师您好:

  我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外企工作近两年,我的劳动合同是签定的2年,08年1月的时候由于我个人原因把公司机床撞了 造成了损失,公司给了我罚款处罚还给了我最后警告,08年12月份的时候,又把机床撞了 ,但并未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当时我还有9天年假,公司在结算时是把年假当作我正常上班的工资付给我的,请问这样合法吗?由于我是才从学校出来的第一次出来做事,很多法律问题都不清楚,麻烦您能帮我看一看。
律师回复:假当成上班发工资,这是对的啊。如果不发工资才不对,或者是你问的不清楚。
2009-01-10 11.15.39成越
律师你好!我是昆山一家台资企业员工。 我想咨询一下,玖级伤残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应立即给我赔偿吗?一次性赔偿还是几次给。平均工资是我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还是苏州市平均工资2588算啊
律师回复:应当一次性赔偿,按2588计算,赔偿金额约为7万元左右。
2009-01-09 13.12.42李华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父亲跟着无锡一家绿化公司底下的一个小老板打工,上班的时候突发事故,受伤.面部骨折,脑袋也受伤了.现在在无锡医院住院治疗.到目前为止都是老板出钱看病.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老板反悔不再给钱看病的情况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怎么样去搜集证据呢?
  像他这样的工伤赔偿是怎么样的呢?
  等待回复!谢谢!谢谢!
律师回复:如果这个小老板有营业执照,你父亲就是工伤。收集相关的受伤证据,工作证据,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工伤按伤残级别进行赔偿,具体你可以到无锡司法鉴定所鉴定一下伤残级别。如果没有营业执照,那么就是非法用工,虽然不按工伤处理,但按非法用工赔偿,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2009-01-09 11.27.53
律师你好!
我在今年3月份买了一套动迁房当时合同中约定包含9平方米的净面积自行车库,房东有相连的两个车库,其中有一个是汽车库,开始他说给我9平方米净的其它的划给他做个厕所,其实现在给我的没有9平方米净的,我也同意了。现在房产证下来了,他说房子可以过户给我,车库我只能使用,不过户到我的名下,因合同中约定总价中含有9平方米的净面积车库,现在他不同意,我可以起诉他吗?我们是经过中介的合同原件在中介那儿,我是复写纸的有用吗?
律师回复:可以起诉,只要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律上应当支持你的。
2009-01-09 11.11.36
好:

我想咨询下:

  不续签合同,有四年合同时间,交三金
如果领取失业金的话,可以领多少
我交的是A类公积金,请帮忙回答下
急需
律师回复:请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咨询。
2009-01-07 15.16.27
律师您好!
  我是某市高中的一名教师.我们学校周六、假期一直补课,其他兄弟学校都收补课费,可我们学校一直都不敢收,为此老师们有很多怨言。我想问:补课合法吗?要是补课应不应该收费?还有,我们是没有编制的老师,学校和我们都没有签定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保险,学校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吗?我们还有没有可以争取的权益?谢谢。
律师回复:老师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所有的人都应当订立合同。如果你们不能享受在编待遇,学校就应当交纳保险。
2009-01-07 12.30.42郭小姐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在园区工作,签了四年合同,09年7.31合同到期

如果不续签合同,领到失业金吗?(我们公司交公积金的,三金)

如果可以领到的话,可以领多少呢?

在领失业金的期间,需要找到工作吗?


谢谢!
律师回复:如果是单位不续签合同,你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2009-01-07 10.41.57李先生
律师您好,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关心我的咨询,更希望有你专业的回复!我的爸爸前不久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了,得知我爸爸在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有存款,不是存折的那种,是银行的定期存单,但是那些存单找不到了.我去银行查询过了,确实有存款,银行要求拿存单可以取,但存单已经找不到了.银行要求要去公证处开公证书,我去公证处后,公证处开了一张要求银行配合的查询单,但银行说公证处没有这个权力,拒绝加盖银行公章,二个银行都这么说.但公证处说,如果银行不加盖公章,他们不能开具公证书.银行和公证处的说法自相矛盾,但银行说,不能加盖公章是他们银行的规定,而公证处说,银行可以加盖公章的.另外,银行说,要么去法院要求判决,才能把存款拿出来.现在我不知该如何处理,希望你能帮我看看,我该如何才能从银行取出钱!急盼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你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要求银行出具查询的结果。然后凭此起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