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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010-02-22 14.42.47WXF
你好。请问,公司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是否应作补偿。
律师回复:如果是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这个还是有点争议。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单位不能以此来解除劳动关系。
2010-02-19 21.53.56yu.jian.hua
你好!08年7月份,苏州市中院二审判决张家港喜诺公司应该归还我单位货款本金90多万元等.但,由于该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变更了法人及股东等,法院说只能执行现在的公司法人,而现在的公司既没有财产又找不到法人.(法官心里清楚该单位是为了逃避债务非法转让的股东及法人).法院进行了执行终止,而实际欠款人有钱,法院却说没有理由执行他.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真是像别人所说的那样赢了官司输了钱,难道就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那法律哪来公平,法院的官司还有什么意义呢!
律师回复:你可以要求公司财务提交法院审查,如果没有合理的财务凭证提供,可以认定为原股东逃避责任,就应当承担理应责任。
2010-02-15 23.05.02俞某
我是2003年9月15日进园区的瑞萨半导体的,开始是临时工,于04年11月1日才转正成正式工。因每年加工资最少,心理想不开。于07年9月13日患精神分裂症。一直病假在家。我办了残疾证,被鉴定为三级。到07年11月1日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肯,然后,病假一直持续到09年9月13日。公司又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我的病假工资。我至今未与公司办理任何手续。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如果单位没有充足的理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在求进行赔偿。
2010-02-11 08.07.43jj
请删除此条咨询信息,谢谢!!急急!2008-7-25 9:57:24时间咨询的,急!!
2010-02-10 14.04.11小薛
如果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但缴纳的是社保(五险)呢?还能申请双倍工资吗?
律师回复:单纯从规定条文上来说,没订立劳动合同还是要支付双倍工资。
2010-02-08 11.30.12小薛
1、公司2007年——2009年8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帮我买保险,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吗?
2、后2009年9月与我签订合同,但一直没有给我合同,我该怎么申请冲裁
律师回复:我们认为可以,如果你们交的不是社保。但在仲裁时效上现在可能有争议,因为劳动部门可能理解超过一年时效的部分不能支持,所以只能去争取。
2010-02-07 13.37.37轶名
律师你好!09年在苏州有一个人欠我的一个朋友2万块钱,没有任何凭证和字条,不还,我朋友找人去要,不给,就动手打了起来,但我没动手,受害人当时被打的昏迷不醒,当时案件在苏州,我们是在合肥被捕的,我不是主谋,会不会被判刑?这起案件会在哪审理?是在苏州还是在合肥?
律师回复:如果你没有动手,也没有事先说好要打对方,那么你就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案件由苏州管辖。事情重大,最好你还是到律师事务所来委托处理。
2010-02-07 13.04.14轶名
律师你好!09年在苏州有一个人欠我的一个朋友2万块钱,没有任何凭证和字条,不还,我朋友找人去要,不给,就动手打了起来,但我没动手,受害人当时被打的昏迷不醒,当时案件在苏州,我们是在合肥被捕的,我不是主谋,会不会被判刑?这起案件会在哪审理?是在苏州还是在合肥?
2010-02-06 22.17.45小薛
我想请问下,我们公司成立2年多了,原来是合资企业,今年被其中一方全面收购了,更改了老总及公司名称,但法定代表人没有更改。现在我们因这2年里的的一些问题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请问由影响吗?需要赔偿我们的是现在的公司负责人吗?
律师回复:只是是公司仍然存在,那么是不影响你们的权利的。当然这要查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2010-02-06 10.02.44is_qi
我父亲两星期前骑电瓶车被金杯面包车撞伤,造成小腿骨折,肩部韧带断了,现等待手术。肇事司机和车主发生事故后,未支付医疗费。至交警大队处理时,也是告知先治疗再认定责任。催款单也交给交警大队了,但对方无视催款通知,一直不愿支付医疗费!请问没有办法约束他们吗?要求他们支付医药费呢?他们无视我父亲的伤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和撞伤人逃逸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支付,要求交警扣押车子。
2010-02-04 23.38.55超人
律师你好:我的一位朋友一年前向我借了两万钱,当时办了手续的,答应09年6月1日之前还我。可是他已好久不和我联系了,我也无法找到他,我去他家找人,房子也变卖了。我的朋友说人还在苏州的,我应该怎样打这个官司,费用怎么算?
律师回复:你可以起诉他,因为金额不大,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可能会解决问题的。律师费用在2000元左右。
2010-02-04 15.06.54wuxuezhi
律师您好:
    我和我先生结婚一年,现在宝宝5个月大,我们结婚时住在他父母家,我家里条件不好,他有家庭暴力,家里经济条件很好,结婚怀孕后我就在家没工作养身体,孩子生下来后照顾宝宝。请问我要离婚,因为我没有工作,是不是孩子不会判给我,之前怀孕时我做过手术,已经失去了一边的卵巢,并且是剖腹产,今后可能很难再生育,我很想要这个孩子。求求您帮帮我,谢谢
律师回复:孩子抚养权问题是要综合看哪一方的条件最优厚,所以你的抚养可能性不大。而且你的不能生育的可能性不能肯定,以此也不能对抗。退一步讲,子女总归是子女,女方可以经常去照看小孩,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就行了。
2010-02-04 14.33.47Innocent child
律师您好:
劳动合同咨询--
我与公司劳动合同与2009.12.31到期,公司于2009.12.29通知不再续签。并补偿2+1个月的工资。
12.30办理完离职手续。2009.12.31到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但未告知公司。2010.1月末发现自然流产。此时,我可以要求续签合同吗?若不能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合同延续到流产假结束?这时我还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解除合同时,合同一起到期没有续签的女同事曾问过公司如果我们怀孕怎么办?但公司说到时再看。
由于我们都是已婚未育,我们怀疑公司有意规避我们生孩子请产假的风险。我们三个同事合同到期,只有一个男同事合同续签了。公司又新招了人,两位都是男性。在此,我们女性同胞是否受到了不公平对待?

谢谢!
律师回复:如果公司和本人都不知道已经怀孕的情况下解除了合同并进行了补偿,那么再要求补偿,估计劳动部门是不予支持的。
2010-02-03 16.34.04lixu
律师您好!我在2008年与我老公结婚,但是一直没有登记。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和离婚,男方向我索取当时的彩礼钱六万左右,根据法律,我需要向他赔偿彩礼钱吗?还有,我们离婚需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吗(因为我们一直没有登记)?谢谢!
律师回复:你们的所谓结婚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法律上只能说是同居。彩礼因为已经共同生活,如果是婚姻的话就不用归还,相类比,如果不造成对方经济生活困难也不用归还。但最好还是到律师事务所来咨询,因为相关证据问题也很重要。
2010-02-03 14.39.07
现在办理信用卡很方便,如果一对夫妻都办理了信用卡,男方经常拖欠银行的钱不还,还收到了律师信和催缴电话,还是一直拖着不还。那男方的欠款会要女方来还吗?
律师回复: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不是共同债务就不用承担。所以关键还是要看是什么消费,是否是共同生活开支。
2010-02-03 09.35.14尼克
你好,关于保安检查员工电动车,汽车后备箱是否合法
我是否可以依次和公司打官司,根据劳动法第38条,公司如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立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律师回复:保安检查员工后备箱,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合法的。但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还达不到条件。
2010-02-01 21.26.07王卫红
律师,您好
企业不交社保,交意外保险可以吗,意外保险也包括一次性就业、工伤、医疗补助。这和合同法有抵触吗
律师回复:法律规定是企业必须交纳社保,但因社保实际交纳人自己得到的并不多,所以大家都不愿意交。
2010-02-01 15.43.00guf
你好
去年十二月在小区内我妈被电瓶车撞了, 造成胫腓骨骨折,当时有报案, 双方也去了派出所,后对方支付了当时骨折固定的医药费,派出所也没有明确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上周已取出固定钢板。请问如何对这个事故进行维权?
小区内的事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做伤残鉴定的话需要派出所出委托吗?
可以以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来定伤残等级吗?或是其他标准?
胫腓骨骨折大概能定几级伤残。
谢谢
律师回复:因为是非道路交通事故,警察可能不作责任认定,但会提出一个分析意见,最终由法院来认定责任。鉴定标准按照交通事故的标准。
2010-02-01 13.52.00tammy
(苏州交通银行房贷额度已用光 愁煞盼房结婚人时间:2010-1-31 9:33:00   来源:城市商报)
像这样办贷款太不容易了,我和那篇文章的人一样,据我所知第五元素就有四十多个人都是这种情况,根据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三周之内作出明确回复。能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吗?批了,不放款?合法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12345没有用,去95559交行总行投拆也没有用?拖了我们二个多月的贷款能用什么办法解决?







律师回复:由于国家控制银行贷款的发放,所以这是政府行为,确实是很难解决。也许起诉银行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使这个问题能够有个明确的说法。
2010-02-01 08.52.07陈正军
基本情况:
    我在有家工厂干了几年了。。。不是现在国家有政策。公司有义务给员工买社保。
但是我们老板搞差异话。只买本地人的。。现在我就是有点苦劳。。又不想得罪老板。
只好请教一下律师先生。。帮我出出注意~~感激不敬!!
律师回复: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不管你想得方法处理得再好,老板总归要怀疑你的,所以还是不要想有这种两全的可能存在吧。